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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也能“专项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7:53  法制日报

  “重大项目‘麻烦’必多,司法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贴身服务,既能及时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能让项目顺利开展……”这就是舟山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的“生意经”———

  本报记者 余东明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建设指挥部收到了一份《司法行政服务“新城”重大项目推介书》。指挥部的负责人在详细阅读这份推介书后,认为这是司法部门送来的“及时雨”。

  原因是,这份推介书承诺将为“新城”建设项目专门成立司法专项服务办公室,共有7支服务团队为其提供专业服务,有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等。

  “我们这个项目是舟山市的重大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建设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治理等直接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由此也会引发一些相对集中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在接下来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工伤纠纷、工程款结算等问题也会接踵而来。这7支司法服务团队的进驻,就能为我们解决这些棘手的难题。”新成项目指挥部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推介书送出之前,舟山市司法局已经组织专门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先排摸了那些有可能引发矛盾和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做到心中有底。

  “这种针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司法专项服务,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延阻项目建设的不利因素。有效预防、控制和化解阻碍建设进程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信访案件,同时,帮助建设单位合理规避其他法律风险。”舟山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说。

  近几年来,舟山市大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舟山连岛工程、大陆引水工程、大型船舶修造基地等重大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舟山市司法局经过调研发现,伴随这些重点工程出现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突出,不论政府、建设单位,还是老百姓,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基层一线的司法工作人员往往有力用不上、想有所作为却不知该从何处入手。

  为此,去年8月,舟山市司法局决定把广泛运用于大型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管理方法引入到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建立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

  舟山金海湾船业公司是“司法专项经营机制”的第一个受惠单位,该项目两年就投入了40多亿元,被列为A类服务对象。为此,岱山县司法局专门派驻人员负责司法服务的日常管理,为该项目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司法贴身服务。

  “每个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很多事情光靠企业自身根本没法解决,司法部门的贴身服务,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企业员工、失地农民的最大权益。”金海湾船业公司副董事长李国峰说。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舟山市司法局为93个重大项目经营专项服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0起,防止械斗5起,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4件,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合同金额10多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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