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阳光检务”让神秘迷雾烟消云散

  看点

  “感动、感激、感谢!”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近日视察了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阳光检务多媒体演示后,连发了三声感叹。作为全省“阳光检务”工作的试点,顺德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进“阳光检务”的方式和途径,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建立起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服务岗位查询和说理释法、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等工作机制,向人民交出了~份满意的答卷。

  人大代表说:以互联网为平台推行“阳光检务”,架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

  建立和公布案件信息,是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开展“阳光检务”的重点。针对顺德地处城乡结合部,涉案人多为外来人员的特点,该院建立起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和服务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案件。

  走进顺德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一眼便见查询服务窗口,在查询接待室,专门设置了密码式储物柜、安全检查门、触摸屏等人性化设施。在这里,群众既可通过电脑触摸屏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也可直接向服务窗口查询。

  网上查询是最便捷的查询方式。查询人经顺德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验证身份并授予查询密码后,便可登陆该院网站查询案件。查询密码一案一号,查询人经一次验证,可持续对全案整个诉讼流程相关信息进行查询,避免了往来奔波。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项目还增加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法应当向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文书,设置了“查询人留言”和“本院回复”互动功能,查询人在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同时不仅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而且可就案件处理中的疑问与该院进行沟通。

  为了推广这种最便捷的查询机制,顺德区检察院专门邀请律师召开座谈会,建议他们尽快使用系统查询,受到律师的普遍赞赏。一位律师说:检察院利用互联网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便于律师查询、预约,是司法民主的进步。

  没有条件或能力上网的诉讼参与人,同样可以足不出户查询到案件进展情况,那就是通过电话查询。作为网上查询的补充,顺德区检察院专门设置了案件查询总机,设置了自动转接和人工服务,提供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自行侦查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控告申诉案件基本程序性信息查询,同时接受群众举报职务犯罪、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

  4种案件查询方式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一位人大代表视察了该院的“阳光检务”工作后说:以互联网为平台推行“阳光检务”,架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拉近了检民距离,对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押申诉人说:检察官的说理非常透彻,十分感谢检察机关能够如此重视一个在押人员的申诉意见

  说理释法,是顺德区检察院推行“阳光检务”的新举措。今年8月13日,在押人员罗某写信向该院驻所干警提出申诉,反映其因涉嫌故

  意伤害罪被逮捕,但案发时他也被该案被害人潘某泼硫酸,致使身体、脸部严重烧伤并毁容。罗某认为公安机关放过真凶潘某而将其抓进看守所没道理,要求检察机关给他一个公正的答复并得到加害人的赔偿。

  针对罗某提出的问题,顺德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迅速审查了罗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认为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也应该负刑事责任。为维护司法公正,该院8月26日依法向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发出“建议对潘某立案侦查函”,公安机关于10月7日依法决定对潘某立案侦查。

  为维护罗某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罗某安心改造,顺德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于10月16日在顺德区看守所召开首次刑事审查案件说理会,邀请看守所领导和顺德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列席。说理会上,承办罗某申诉案的检察官和承办罗某故意伤害案的检察官分别担任说理员,围绕案情向罗某详细解释了本案的有关法律规定,就顺德区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已对潘某决定立案侦查并展开网上追逃向罗某作了说明,并告知其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两种方式寻求经济赔偿。会后,罗某感激地说:检察官的说理非常透彻,十分感谢检察机关能够如此重视一个在押人员的申诉意见。

  人民监督员说:通过列席检委会,更加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客观公正、文明规范和接受监督的诚意

  为了切实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拓宽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途径,顺德区检察院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察委员会案件讨论会,使其直接参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决策活动,更好地扩大人民监督员检务知情权和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和效果。

  9月5日,两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列席了顺德区检察院本年度第六次检察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讨论4起公诉科提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为了使列席会议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委会制度有所了解,该院专门编印了有关资料发给他们,介绍检委会的性质、职能、议事规则和程序等,并针对当天讨论的案件情况,请主诉检察官讲解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3种不起诉类型的适用范围。

  讨论过程中,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案情汇报和各委员发表的意见。其中一起盗窃案件的承办人利用多媒体展示了作案现场、被盗的海南黄花梨木家具照片及犯罪嫌疑人翻供前后的供述,详尽分析了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证据,提出本案无同案指证,无起回赃物,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以被刑讯逼供为由翻供,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建议作存疑不诉处理。与会人民监督员王基国根据他对家具行业的了解,对本案价格鉴定中心仅凭失窃单位提供的照片为依据,将被窃的海南黄花梨家具核价为32万元的做法提出异议,获得各委员的认同,一致同意对本案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会后,承办案件的主诉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是‘花架子’,它促使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证据意识,把案件办成‘铁案’。”与会人民监督员也对此方式给予充分肯定,表示通过列席检委会,更加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客观公正、文明规范和接受监督的诚意。

  来宾留言:“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形式很好,增进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

  “检察开放日”是广东省检察院为推行“阳光检务”作出的决定,顺德区检察院迅速部署行动,7月2日该院举行了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新闻单位等60多位代表参加,来宾们分组参观了该院侦查指挥中心、控告申诉接待室、监控室等办公办案设施,还参观了院史展览室、网站建设展示及检察职能展示、举报知识展板等。一位来宾留言:“‘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形式很好,增进了我们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文明开放。”政协委员胡键在留言册上题词:“阳光检务普惠民间”。

  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一些没有收到邀请的媒体得知后主动联系顺德区检察院要求参加,该区国土局收到通知后要求增加参加名额。8月14日,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为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组织该局70多名干部到该院参观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院史展览、外网演示及检察职能展示等。

  全面推行“阳光检务”是一场司法理念的革命,对广东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作为试点的顺德区检察院来说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但该院检察长李国强信心十足地说:“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拓展‘阳光检务’的新途径,不断探索有利于推行‘阳光检务’的工作机制,努力破除检察工作的神秘主义,让法治的阳光温暖广大人民群众。”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