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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民工领到2万元工资

  本报讯(通讯员李春慧 陈培凤)“感谢检察官,让我们都能安心返乡了。”12月3日,安徽籍民工宋某等人向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赠送锦旗,对该院干警表示感谢。

  12月1日,两名安徽籍民工来到南浔区检察院民行科申诉———在该区和孚镇公路防护工程中,包工头拖欠了他们4万余元工资,“没有工资,我们无法回家。”当天下午,该院民行科决定派员赶赴和孚镇了解情况。经走访得知,宋某等人所承建的工程虽已完工但尚未验收,按程序和孚镇政府尚未拨款,导致宋某等12名民工的工资没有着落。该院干警向和孚镇分管城建的领导反映了民工迫切返乡等情况。

  12月2日,在南浔区检察院的协调下,和孚镇政府与包工头、农民工达成协议:暂由包工头垫付工资2万元,剩余工资在工程验收后,汇到民工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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