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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3个月3次“大车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11:16  扬子晚报

  徐州一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团伙成员,自导自碰自修“一条龙”,来诈骗巨额车险费。日前,这13名犯罪嫌疑人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拘役6个月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

  信息交流 理赔“常客”进入警方视线

  2007年11月初,徐州云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某保险公司,就第三季度汽车保险理赔情况与该公司车损理赔部的同志开展定期的信息交流。在这次例行的信息交流期间,一位客户的名字频繁出现。

  2007年7月10日22时许,在徐州市铜沛路某路段发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广州本田轿车负全责,两车定损额为5万余元,当时报警人为李阳。2007年8月16日22时许,在徐州市南三环四季花园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定损额为1.1万元,签字领款人也是李阳。2007年9月1日16时,在徐州至丰县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定损额为1.8万元。报警人和签字领款人均为李阳……

  3个月内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涉及好几起交通事故,是新手?运气不佳?还是另有隐情?一连串的问号引起民警的警觉。但在查询个人驾驶信息时,民警发现李阳有10余年的驾龄,排除了新手上路的可能。事故原因如出一辙,都是在对方车辆左拐弯时从侧面撞上的,排除了巧合的可能性。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判断这位“常客”有诈骗保险的嫌疑。

  见疑不放 串并案侦察

  为防打草惊蛇,民警通过内查外调了解到,李阳今年37岁徐州本地人,于1991年和1994年两次被判刑,现为徐州某汽车修理厂副总经理,具备作案的有利条件。

  于是民警们扩大查询范围,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从公安信息网上搜索近几年来事故报警登记及处理情况,另一路民警走访徐州各大保险公司事故理赔情况。结果表明:自2006年5月以来,在几百起交通事故中,至少有李阳十几起交通事故,从事故的原因、特点与以上几起事故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李阳的疑点进一步上升。云龙警方将李阳传唤至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里,李阳态度蛮横,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民警来了个缓兵之计,先放李阳回家。走出公安机关大门后的那一刻起,李阳便不断地给朋友打电话,约朋友吃饭,但这一切都在警方的秘密掌控之中。

  斗智斗勇 揪出诈骗犯罪团伙

  从监控汇总的情况分析,李阳这几天与三个人来往最为密切,一位叫李静,系李阳汽车修理厂总经理。另一位叫杜涛,系李阳汽车修理厂的修理工。第三位叫张涛系徐州某大型集团企业车队负责人。李阳被第二次请进了公安机关。

  民警经过反复政策宣传、攻心教育,几个回合下来,李阳的态度有所松动,称有两次签字领款是帮朋友代领的,一次是帮朋友报的警。这样的解释不合常理,民警乘胜追击,加大审讯力度,李阳终于交待了李静和杜涛两位朋友,并承认上述几起交通事故系他和李静、杜涛三人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以骗取车损费。

  经过对两人的审讯,警方又陆续抓获张涛等团伙成员5名,施某等另5名团伙成员迫于法律的威严,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6年年初,因汽车修理厂经营不善,入不敷出。为摆脱困境,身为汽车修理厂总经理的李静聘请了李阳为自己汽车修理厂的副总经理。李阳的加盟并未给厂里的经营带来什么起色,却带来一个“双赢”或“多赢”的“金点子”。

  疯狂案史 蹊跷撞车一一浮出水面

  2006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李静、李阳伙同张某某、王某等人,由李阳电话遥控导演了第一起故意撞车事故:由张某某驾驶老式丰田轿车与王某驾驶的左拐的普桑轿车相撞,造成普桑车负全责,骗取某保险公司车损赔偿金1.73万元。“122”事故和赔损员出完现场后,李阳都将两辆事故车拉到李静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李静有了生意可做。除去两车正常的修理费后,剩余款由李静或李阳再按大家贡献的多少平分。

  “金点子”第一次使大家尝到了“双赢”或“多赢” 甜头,且相安无事,这更壮大了他们的胆量和队伍,且一发而不可收。为防止在事故中伤及自己人,每次在作案前都进行预演,精心设定撞车地点和车速,车速一般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内。

  经依法侦察查明: 犯罪嫌疑人以故意制造车辆相撞事故,从2006年5月至案发,先后制造交通事故11起,诈骗保险金价值13万余元。

  (鲜金余 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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