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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送一”牛奶日期不一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11:1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市民马老先生去超市买牛奶,看见了扎好的两罐买一赠一的牛奶,眼瞅着保质期还有一周便买回家了,可是到了周末,老伴拿着老花镜一看,其中的一瓶已经过期好几天了,原来这两瓶牛奶的生产日期并不一样。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对于捆绑销售的商品和套餐服务的投诉,今年明显增多。

  捆绑销售欺骗性高

  “捆绑商品和捆绑套餐看中的就是消费者图便宜的心态,但是由于消费者警惕性不高,往往反而吃了亏。”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相关统计,商家捆绑销售涉及的侵权行为情况主要有:一是将快过期食品捆绑促销。个别商场、超市往往通过“捆绑销售”、“化整为零”的手段,将一些快过期或已过期的食品销售出去。有的超市一到节假日就搞“捆绑销售”或“特价优惠”活动,如将火腿肠绑上饼干卖,将牛奶与饮料搭配卖,买二送一、买一送一等,但这些搭配的商品有不少是即将过保质期的。

  赠品出问题商家推责

  另外一个情况也很普遍,就是赠品出问题,商家推责任。陈某在一家电器城买了一台价值800元的电磁炉和一台1500多元的微波炉,商家还免费赠送给她一个电饭煲。结果电饭煲在使用中出了质量问题,找商家时,卖场工作人员解释说,电饭煲是商家“白送”给消费者的,出了质量问题一概不负责任。

  “装修套餐”样样要加钱

  除了商品捆绑之外,“套餐”服务有时候也藏猫腻。如房屋“装修套餐”广告称“花两三万元钱,就能实现房屋精装”,这对部分消费者相当有诱惑力。但消费者只要一入圈套,烦恼就来了。多数“装修套餐”的报价只是基本工艺的项目价格,如厨卫镶砖、刷墙等,如果要做吊顶、石膏线等,都得加钱。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面对各种捆绑消费,首先要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选择自己需要和适合自己的商品及服务,不能盲目听信企业宣传;其次是选择商业信誉好、服务质量好和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者和商家;再就是消费前问清商品和服务内容、价格,对于所捆绑商品,包括赠品、奖品等,也要看清楚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最后是对项目相对复杂的消费,高值消费等要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权利受损。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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