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7日讯(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 柳青青)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在“中国农村改革新起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国际论坛上建言,我国应该以小额信贷为重点,发展农村民间金融,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如何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中改院专家提出三点建议。首先,放松市场准入管制,允许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专家建议,应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有效发挥民间借货对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
其次,创新农村信货抵押担保形式。可以由地方政府出资支持成立农村信用担保的基金或机构,也可以通过鼓励措施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不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最后,大力发展适合农户需要的“草根性”小额信贷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