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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讯(记者 江亚萍) 昨日,池州市贵池区许先生来电反映,他是自由职业者,去年通过当地医保中心购买了个人医疗保险,今年上半年交纳了459元保费。下半年再去交钱时,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要求他交纳784.89元。上下半年相差这样多,许先生感觉不理解。
记者联系池州市医保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出现许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原因在于上半年该市城市居民个人办理医疗保险是以集体名义办理的,交费相对少一点;后来有市民不愿意以代理的方式办理,加上当地平均工资有所调整,所以下半年比上半年多交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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