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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五“楼霸”今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荔法宣报道:有这样一群“楼霸”,对外号称“搬运队”,要求业主只能找他们搬运或购买水泥等材料,轻则不依不饶赖你,重则拳脚相加唬你。今天上午,以胡某为首的5名被告在广州荔湾区法院被判1年6个月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检察院起诉,5名被告中有四名来自河南,一名来自黑龙江。今年1月至6月间,以被告人胡某、陈某、孟某为首,被告人阿奇、阿强为骨干的“辉煌”搬运队,盘踞位于广州中山七路的西门口广场小区。他们通过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法,强行垄断此处的搬运及泥沙等建筑材料的销售。在这期间,强迫交易金额共计约109万元,非法所得利润约50万元。

  今年1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阿奇与被害人许某因搬运泥沙的问题发生纠纷,阿奇就大打出手,将被害人的右耳鼓膜打穿,经鉴定属轻伤。公诉机关以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起诉。认为被告人胡某等五人已触犯了《刑法》第226条规定,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同时,被告人阿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胡某、陈某、孟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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