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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两名在囚人士及一立法会议员的司法复核得直,正在服刑人士也应享有投票权利。
该司法复核指,服刑的人士不能登记为选民,在选举中不能投票,是违反人权。
法院裁定,任何人的投票权利都不应被剥削,立法会选举条例违反基本法,特区政府应有安排让服刑人士投票。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会仔细研究判词,但今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结果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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