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世昕 周凯
一场酝酿了10余年的改革终于拉开序幕,12月5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这份在网上已经被数十万人关注的改革方案称,从明年起,政府拟取消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并逐步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方案中另一个关键的细节是,将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从规范收费到支持节能减排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两年之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为我国开征燃油税并以燃油税替代养路费等相关收费奠定了法律基础。
在最早的法律制定中,征收燃油费是为了规范公路收费。按专家的说法,其作用就是用“税的外衣包装收费”,通过将五花八门的政府收费改为征税,达到规范政府收费行为的目的。
虽然公路收费在过去若干年间为我国公路高速建设有贡献,但其漏洞也屡遭指责。国家发改委在解释此次改革的原动力时指出:由于养路费按车辆及载重计费,存在异地挂靠、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等逃避收费现象以及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造成车主负担不公平;同时,在收费公路发展中也存在规模大、站点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已经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便捷出行。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早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但2003年我国遭遇“非典”,2006年国际油价快速攀升等都不利于推进成品油价格的改革,而近期国际油价探底40美元是一次改革的机会,但此次改革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推进节能减排。
国家发改委解释说,目前大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优化经济结构,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
虽然此次改革的方案这并没有沿用燃油税的概念,但专家看来新的成品油消费税达到了替代养路费的目的,叫什么已经不重要,而且此次拿已有的成品油消费税做文章,不涉及增加新税种,征管成本不会上升。
很多专家认为,征求意见方案中最值得称赞的是明确了,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税收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后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油价为何实行间接接轨
征求意见方案中另一个关键的信息是:未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具体来说就是,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合理利润确定。国家将继续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国家发改委专门解释了国内油价不与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直接接轨,而与原油间接接轨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国际市场原油属世界性流通产品,而我国有一半原油需要进口,原油价格不直接接轨,国际市场资源就难以进入国内市场,国内市场供应就难以得到保证。其次,近年来国际油价因受基金投机炒作等不正常因素影响,严重扭曲,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波动对国内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三,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基本由国内加工能力提供,按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更符合我国国情。
对此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则认为,国际原油价格往往有投机因素,如果这么制定,国内经营者的利益和国际投机者的利益就会趋于一致,国际投机得越多,国内经营者就会赚更多的钱,这样就没有意愿来打击投机,政府和制度设计者要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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