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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不称职须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0:38  北京晨报

  公务员任免、升降、调任、定级规范发布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天首次全文公布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三个规定。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 “不称职”的,应予以降职。

  非因公学习超一年免职

  今年2月29日实施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试行)》明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通过调任或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等6种情形应予以任职定级。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等七种情形予以免职,并履行免职程序和手续。但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撤职以上处分、被辞退等情况,公务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除了具备相应职务年限外,公务员要想获得晋升,在任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称职以上等次。而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据悉,上述规定适用于人数最多的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和聘任制另有规定。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调任科级领导不超40周岁

  2月29日实施的 明确了调任的年龄上限《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据悉,调任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新录用公务员至少服务5年

  今年7月16日实施的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明确了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公务员的任职定级应根据学历确定,比如本科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硕士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博士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原来有工作经历或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原有工龄或级别职务,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晨报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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