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12月2日,淄博高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与其它地方不同的是高新区的参保人员高新区财政按照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基数进行政府补贴,而由个人承担部分则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进行缴费,这在全省尚属首次,仅此一项高新区每年多贴补1400多万元。
为了切实解决好高新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高新区工委、管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他们采取“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凡年满45周岁缴费即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居民免缴费,在本行政村参保缴费率达到规定的比例后,可直接享受政府发放的养老补贴,并且其补贴金额随参保率、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而增加。
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处主任程咸汇说,按照政策规定,村民加入新农保个人缴费基数的5%,政府补贴基数的2%,此为缴费补贴“入口补”;缴费者达到60岁领养老金时,在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也按年龄段领取相应补贴作为基础养老金,此为领取补贴“出口补”;已满60岁的免缴费,在本行政村45岁以上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70%以上的,可直接按年龄段分别领取缴费基数的5%、7%或9%作为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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