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学校发的警用装备,冒充法警,利用受害人对警察职业的崇拜,骗取金钱并趁机行窃(本报9月11日报道)。本月4日,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处假警花屈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江北检察院查明,屈某今年19岁,曾读过警校。2007年8月,她与男网友何某在网上聊天时,谎称自己是北碚法院的法警,随后编造家人去世、弄丢资料和公款等谎言,骗取何某现金,共计2800元。
2007年底,屈某冒充江北区法院法警,邀约网上认识的鱼庄老板张某见面。她故意掏出读警校时留下的警用皮带和钱夹,以获取对方信任。看到张某上当,屈某以开游戏室缺钱为由,骗走张某现金4000元。此外,屈某还在另一男网友刘某家,盗走价值5000余元的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屈某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和盗窃罪。办案检察官提醒: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特殊标志,如警察有警衔和警号,市民有疑问,应尽快致电其单位核实。
记者 罗玺 实习生 李渊
网络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