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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损坏电力设施将有专职部门查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2:4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今后南京再发生偷电、损坏和偷盗电力设施等行为,将有专职部门追究。昨日,南京市电力执法办公室成立。据悉,该办公室主要对偷盗破坏电力设施、阻碍电力项目建设等违法行为,从法律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处罚。拒不执行的,根据国家电力法,电力保护条例等进行处置,除行政处罚外,还包括经济处罚。

  据统计,近几年电力违法事件一直都在增加,2007年,南京的电力违法案件比上一年增加了63.9%,而今年,到目前为止又比去年增加了8.9%,直接经济损失都在两三百万元以上。(姚雨馨 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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