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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工资1年内增项申请不予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建设局获悉,随着明年元旦和春节将要来临,“两节”期间大量的建筑农民工将返乡过节,佛山市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近期开展分包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对于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施工企业,将在一年内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企业开展自查

  确认工资支付情况

  佛山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明年元旦和春节将要来临,“两节”期间大量的建筑农民工将返乡过节,这一时期也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出现矛盾纠纷的敏感期。

  为切实维护广大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设部门就“两节”期间进一步做好工程款和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布通知。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各区建设部门要将所有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地点以及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等书面告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以便劳动保障部门对建筑工地的工资支付开展执法检查。今后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都要将上述信息告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

  “本地区承接工程的施工企业还需开展分包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尤其是通过劳务承包人或班组长向工人发放工资的,必须通过自查确认已支付给工人。”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有争议的,应及早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施工企业和当事人要循合法途径解决。

  工地设告示牌

  公布相关投诉电话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称,对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地区的外来施工企业,要做好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驻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的核实和登记工作,以便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联系企业管理层到场解决问题。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布置施工企业在工地主要通道处设置告示牌,公布本企业负责工资争议和拖欠问题处理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以及本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

  至于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进行通报,通报信息除在本部门网站发布外还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并在一年内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对以追讨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劣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将依法要求公安等相关部门介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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