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用假身份证领走巨款九年血汗钱化为乌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顺德一打工仔4万余元存款被盗状告银行

  本报讯 (记者曾毅) 昨日上午,肖灿林右手紧紧抓住一张银行卡,左手抓住自己的身份证,神情茫然的让记者拍摄照片,“直到今天,银行卡和身份证我从来没有丢失过!但我打工9年存在卡上的46700元,全部被人盗取了。”说到这,肖灿林几近落泪。

  银行卡被注销巨款被盗

  “9月15日我最后一次用自己的卡从银行取钱。”肖灿林回忆道:“10月23日我再去取款,银行就说我的卡已经被注销了。我马上打电话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我卡上的46700元在10月20日被取光,卡也是在当天被注销的!”

  肖灿林马上报警,顺德警方调出了当日的银行录像,结果却让肖灿林大吃一惊。从警方调取的录像看,肖灿林的银行卡早在10月15日就已遭遇第一次冒领,“警方给我看了录像,10月15日一个男子拿着伪造我的银行卡去大良一个支行取钱,银行告诉他磁条损坏,需要去开户银行换卡。”

  警方又提供了第二段录像,此时男疑犯带上了一个女疑犯,“那个女的出示了伪造的身份证,银行给她换了新的银行卡。”之后,这对男女在大良荷花园支行的柜台及环市北支行的柜员机上取走45000元与1670元, 就这样,肖灿林在身份证及银行卡都在身上的情况下,账户上的钱一分不见了。

  “那些都是我和丈夫9年来打工的血汗钱啊,银行怎么能让人用伪造的身份证盗款成功呢!”肖灿林气愤地说道。

  首次起诉法院不受理

  12月3日,肖灿林与丈夫商量后,决定将某银行顺德支行告上法庭,但顺德区人民法院并没有受理此案。

  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苏用和分析道:“因为当时肖灿林状告的是某银行顺德分行,但开户行是该行在伦教的支行,犯罪嫌疑人又是在该行另外的一个网点注销、换新卡,而犯罪嫌疑人取钱的地方又是荷花园支行的柜台及环市北支行的柜员机。该行的三个网点,都独立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与某银行顺德分行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起诉要求。”

  更换诉讼主体后获受理

  昨日上午,肖灿林更改了起诉书,将诉讼主体改为某银行顺德伦教霞石支行,也是银行卡的开户银行。”苏用和说道。

  昨日,顺德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据了解,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