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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时距并计收费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时速低于12公里,每满5分钟收取1元费用;遇交通拥堵,乘客可根据情况选择下车(除禁止路段外),驾驶员不得拒绝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卞思杰)市物价局今天发布消息,从12月10日开始,我市将对出租车运价实行时距并计收费办法,收费标准为: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累计计时每满5分钟收取1元费用。

  所谓时距并计收费,是指出租车因交通拥堵等原因在车辆处于低速或怠速情况下,驾驶员按行车里程向乘客计收乘车费的同时,再按低速运行时间,向乘客计收低速运行费用。实行时距并计收费,是缓解因交通拥堵造成的在交通高峰期间出租车短途拒载、乘客打车难矛盾的有效措施。据调查,目前许多大中城市已实行了这一办法,收费标准均为车辆行驶速度低于 12公里/小时时,累计计时每满5分钟收取每公里运价。

  根据我市道路的交通状况和客运出租行业的经营情况,为适当增加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缓解出租短途拒载、乘客乘车难矛盾,保障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市物价局会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并参照外地做法,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对我市出租车运价实行时距并计收费办法。办法除对收费标准作了规定外,还规定遇到交通拥堵时,乘客可根据情况除禁止路段外选择下车,驾驶员不得拒绝。办法还要求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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