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济阳国税、财政联合规范会计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今年,济阳县国税局积极开拓思路,联合县财政局、地税局制定了会计违规违纪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共同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力度。

  据介绍,济阳县国税局把税收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会计违规情况向县财政局通报,由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会计证。通报的内容主要是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和案件稽查中发现的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行为,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的行为。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3、企业聘用不具备相应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和借用他人会计资格证书进行税务登记的行为。

  对于上述前两种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建议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警告直至采取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处罚。对于上述第三种行为,根据《征管法》对企业作出处罚并建议财政部门对出借会计证的人员进行教育。

  通报的形式主要采取书面通报的形式。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如果发生重大案件或者突发案件可以及时通报。日常通报主要由财政、国地税部门指定的职能科室负责,重大案件的通报由各局主要负责人在税收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上通报。

  目前,济阳县国税局已经向财政部门通报了两起涉及此类问题的案件,一是济阳县某棉厂会计伪造会计账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建议县财政局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济阳县某厂会计罗某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借用他人会计证上岗的行为,建议财政局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并对出借会计证的张某进行批评教育。(通讯员 郭勇 魏发家)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