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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方赴京抓走央视女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3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北京消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2月4日晚7点多钟,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北京的家中带走,理由是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据介绍,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

  李某是中央电视台一知名法制栏目的年轻政法记者。12月7日,记者来到中央电视台,欲采访李某的直接领导,这名领导称此事很突然,他们正在调查,同时拒绝透露具体细节。只告知12月6日,央视相关负责人前往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接待了他们。对于李某一案的管辖问题,何书生拿出最高检的一份函件称,这是最高检指定该院处理此案的。

  央视女记者李某曾采访过杏花岭区检察院——— 该院被人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检方则指控,李某在这起案件的采访中收受贵重财物,并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广东惠州商人吴某与山西太原商人郝某发生经济纠纷,杏花岭区检察院及当地警方先后以“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三次前往惠州将吴某三次抓到太原,但随后均以证据不足等原因被释放。其中,“诬告陷害罪”的受害人就是检察长何书生。其间,公安部发函明确指出该案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记者了解到,检察院指控女记者李某借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吴某弟弟的贵重财物。记者采访得知,李某第一次采访检察院是在一个月前,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某的弟弟,线索由吴弟提供。李某的邻居杨女士说,李某通过采访认识吴某的弟弟后,他便开始追求这位年轻的女记者。李某的另一位好友梅梅表示,李某不止一次说过吴某的弟弟追求她,而且他也给李某买过贵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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