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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暂退旅行社3270万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3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昨天晚上,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根据国家旅游局刚下发的《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度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为支持旅行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国内外重大因素造成的经营困难,市旅游局决定在明年1月底前,向全市320家旅行社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据测算,如果按照所缴纳质保金的50%暂退,我市所有旅行社将获得3275万元的暂退资金用于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据悉,目前我市暂退质保金的比例尚未出台。

  国家旅游局的通知指出,本次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全额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因汶川大地震灾害等已经暂退到本次规定比例的不再核退。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鉴于我国地域和旅行社类别的差异性,旅行社暂退保证金的比例定为50%—70%,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本地域的退还比例。国家旅游局负责管理的旅行社保证金退还比例为70%。

  通知要求,暂退给旅行社的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2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要求在2009年1月底前暂退完毕。

  目前我市共有320家旅行社,其中国际社31家。在这些国际社中,有做出入境、国内旅游资格的有18家,每家所缴纳质保金为160万元;另外13家拥有入境、国内业务资格的国际社,所缴纳的质保金为60万元;余下的289家国内社每家缴纳有10万元质保金。如果,按照50%比例暂退,全市大约将暂退旅游质保金3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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