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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发现瑕疵 换车需补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5: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石亮 通讯员付家东胜书报道:发现订购的货车有瑕疵,要求换车,商家称现在车价涨了,换车必须补差价。汉口的周先生很不解,这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周先生介绍,11月下旬,他在竹叶山汽车市场订购一辆价格为4.7万元的货车,当场签订了购车和订做集装车厢的合同,并交付了4000元定金。商家让他于12月4日到汉阳米粮汽车市场提车。

  周先生如期到汉阳米粮汽车市场提车时,发现所订购的货车发动机烟道处,有一块面积约20CM×8CM的锈痕,他当即向商家提出换车。商家称,目前此款车仅有一辆,换车需从外省厂家订购,而且现在车价涨了,必须加付1500元。周先生想退车,又被告知不能退还定金,以抵付已做好的集装车厢的费用。周先生不满,投诉到汉阳工商部门。

  商家一负责人解释,周先生所订购的车型是7月份出厂的,因受停车场地限制,此车出厂后一直露天停放,导致产生了一些小的锈痕,并无任何其他质量问题。若周先生要换车,只能调配厂家9月份出厂的,但厂家已通知涨价1500元。

  工商人员认为,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需换货的,商家应按照原价进行更换。

  后经调解,周先生同意商家在原价基础上给予1500元的折扣,将车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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