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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学习班”到关“精神病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5: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主流评论】

  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调查发现,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12月8日《新京报》)

  ■王攀(商报评论员)

  因为上访,公民被地方政府当做精神病人关进精神病院,近年常见诸报端。事实上,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达到息访目的,最先是以“学习班”的形式出现。一些地方为了制止上访,就举办信访学习班,把那些经常上访的人强制集中到某一个地方“学习”,直到信访者自动放弃上访。“学习班”是官方称呼,老百姓则叫它“小黑屋”,其意不言自明。

  也许因为“学习班”过于臭名昭著——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学习”和“整人”几乎成了同义语,“学习,学习,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也许因为“学习班”的违法性过于明显——政府部门以办“学习班”的名义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践踏了法律尊严,侵犯了公民权益。于是,富有“创意”的一些官员想到了精神病院——不仅目前没有针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专项法规,而且刑法中也有“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规定。

  与上“学习班”相比,关“精神病院”不仅可以“有法可依”,还可以省去各种麻烦:限制信访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不必担负法律责任。但对于当事人来讲,相比“学习班”、“精神病院”带来的危害更大:不仅精神上要遭受打击,还要无端接受药物的摧残,不堪折磨下,唯有“签下不上访的保证书”。

  信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的确,一些信访群众可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但多数情况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国家信访局前局长周占顺在回答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

  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不能够正视信访现象,不是通过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而是通过诸如上“学习班”、关“精神病院”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方式达到息访的目的。这种“堵”而不是“疏”的办法,看似可以披着“合法”外衣达到稳定之目的,岂不知这种稳定只是稳而不定,只会激发更大矛盾。当老百姓用“小黑屋”称呼“学习班”时,真不知息访的“精神病院”该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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