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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退赃”疑似“好大喜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5: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杜明骏(职员)

  近日,广西横县公安局在横县体育馆广场举行“百万还百姓”公开退赃大会。面对失而复得的财物,失主们纷纷通过赠送锦旗、燃放鞭炮等方式感谢公安机关为他们挽回损失。(12月8日《南国早报》)

  有必要像这样大张旗鼓地搞“百万退赃”活动吗?在我看来其积极意义并不大,相反还会产生很多副作用。

  一、这么多赃物集中起来绝非一天两天能做到,公安机关为什么就不能更及时地寻找失主,并尽快将失物返还失主呢?要知道失主寻回失物的心情是极为迫切的,让他们随时领走自己失窃的东西可能比到大会现场领取的效果更好。

  二、诸如汽车、摩托车、电脑、手机一类的物品,平时放置的时候是很有讲究的,对周边环境也有较高的要求,放置不得法就会对这些物品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公安机关能保证自己在保存这些物品期间做到万无一失吗?

  三、组织这么一个大场面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公安人员也会相应的耗费很多精力,公安机关与其把心思用在这个地方,倒不如去多抓几个坏人,多破几个案子,那样不是更好、更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吗?

  此外,这样的大场面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我想,上述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未必想不到,只是由于好大喜功的心理在作祟,才使得他们热衷于把动静搞大,但实际上是弊大于利。依我看,这种做法还是能免则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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