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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竟逼女工写申请放弃社保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王洪 王劲松)工作22年,公司却逼迫女工写下“不要社保养老金”的保证。日前,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如此“卖身契”无效。

  1986年6月,37岁的龚某到襄樊市某运输公司从事锅炉工。同年7月,龚某加入该公司工会。1994年,龚某改做清洁工。

  此后,虽然公司名称和性质发生变更,但龚某一直在公司从事保洁工作。2005年1月,公司与龚某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次年7月,该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找到龚某,要求她写一份申请,内容为:“本人今年55周岁,过去一直没有正式工作,现新企业考虑我家庭困难,特安排我从事保洁工作。由于我的各方面条件不具备,我同意公司将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含在工资中。今后若涉及社会保险金缴纳问题,本人保证不找公司麻烦,自动放弃诉讼权利。”龚某为了保住工作,在申请书上签下了名字。

  不久,龚某听说这份申请相当于是一个不平等的“卖身契”,因为合同期满后,龚某的生活就无法得到保障。

  当年,龚某向襄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放退休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龚某不服,提起诉讼。

  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龚某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同时,龚某虽“申请”对其应参保的社保予以放弃,但此时龚某已过55周岁,已达退休年龄,与以前所应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无关联。法院判决该公司为龚某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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