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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新强调执行积案执行不力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6:3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12月5日,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对我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出具体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开军等领导参加了会议。李鹏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据了解,同全国其他法院相比,我省执行积案总量虽然不大,但很多积案是长期无法执行的老大难案件,比较突出的是经济合同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错综复杂,生效裁判的执行率总体还不高,自2006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以来,虽然从清理出的4000件积案中执结了1007件,但目前全省法院执行积案又增加到6446件。针对这种情况,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李鹏新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重大部署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借鉴省建设厅、西宁市委政法委等经验做法。具体为: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即切实加强对执行积案的甄别,确保判决裁定的合法公正;着力加大依法执行的力度,努力提高有效执行率;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执行积案。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的长效机制。即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的执行管理体制,切实承担执行责任。要建立落实信息沟通、案件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检查、奖励惩处等制度。对执行力度大、效率高、效率好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工作落后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法院要派出督导组进行强有力的督导;对严重不负责任,致使执行积案久拖不决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要建立健全执行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执行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得公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真正使基层协助执行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特别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当场履行率,推进执行和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执行积案的产生。对于执行人是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役军人的案件,其所在部门、单位要做好说服、教育、督促工作,必要时给予拒不执行者党纪、政纪、军纪处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者: 裴玉霞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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