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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户要自掏腰包装门窗 律师要求开发商按协议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6:5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一年、两年,熬了两年,西宁市民贾钧一家终于盼到了新房子。可是,收房子时却得知窗户还要补差价。这让贾钧一家十分窝心。

  2006年,贾钧同开发商青海华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德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地回迁。经计算,贾钧原来的房子需补偿八万九千多元钱,除去这些后,他只需要再掏十九多万元就可以在水井巷西市场暨花园广场拥有一套新房子。同时,华德公司还对回迁房的装修标准作了规定。

  今年11月,贾钧一家人兴冲冲地去看新房子。可是,新房子让他又喜又忧。喜的是,新房子宽敞明亮;忧的是房子里的厨房和卫生间都没有按标准装修,甚至连面盆和坐便器都没有。另外,屋子里连一扇内门都没有。

  贾钧多次找到华德公司的拆迁办公室,要求按当初的承诺安装内门,铺设厨房和卫生间的瓷砖,安装面盆、坐便器。可是,华德公司的拆迁部门却一直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贾钧说,拆迁部门的人告诉他,高层建筑都没有这些,但这些都是当初华德公司白纸黑字承诺的,现在为什么不兑现呢?

  12月5日,记者和贾钧一起找到华德公司拆迁办公室,一名姓杜的工作人员说,经公司研究,已经决定将没有兑现的地板砖、墙砖等装修折价补偿给贾钧等回迁户,但内门还没有决定怎么解决。这名工作人员还说,房子的窗户需要补交差价。

  这让贾钧难以接受。他说,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并没有关于窗户的规定,而且在装修标准中,需要另外付钱的项目都已经注明了,窗户没有说要另外付费,更何况窗户本身是房子的一部分,没听说买房子,窗户要另外付钱的。

  海博律师事务所白承志律师介绍,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贾钧只需要支付协议规定和事先约定好费用,其余费用不需要承担,更何况,窗户本身是房子必备的附属设施,不用单独付费。贾钧可以到房产、仲裁或司法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袁震)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白纸 厨房 瓷砖 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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