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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缓、减、免诉讼费29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7: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我没掏一分钱,但是还是把肇事者告上了法庭,并获得了赔偿。”12月2日,格尔木市民徐先生对法院为自己免去诉讼费的行为赞不绝口。

  今年8月,徐先生沿格茫公路行走时被一辆无牌照工程车撞倒。看到徐先生受伤,肇事车慌忙逃逸,徐先生未能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而造成右足被截肢。家境窘迫的徐先生想打官司讨回公道,可是他没钱请律师,没钱交诉讼费。他试着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打电话,听完他的遭遇后,法院为他免去了诉讼费。很快,107516.11元赔偿金送到了徐先生手里。

  一定要让那些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这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向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套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查、审批制度,即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追索赡养费、抚恤金等的当事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等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法院将为其缓、减、免诉讼费。

  此外,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案件的办理力度,此类案件一律要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并缓交诉讼费、缓交执行费。农民工因索要劳动报酬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经受理,一律采用简易程序,坚决杜绝久拖不决现象,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行到位。对于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一律缓交或免交诉讼费和执行费。

  今年截至目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先后为49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共计29.1842万余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作者:陈万宏 祁小华 陈贞)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工资 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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