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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抢被迫跳河溺亡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刘义辉)16岁的中学生小易与同学到网吧上网,遭到多名少年结伙抢劫后被迫跳河溺亡。昨日,4名少年因涉嫌抢劫罪被娄底市检察院依法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警方对另1人正在抓紧追捕。

  谭某、梁某、童某、肖某4人均系涟源市人,职高学生,3月30日晚8时许,4人与刘某(批捕在逃)、谢某(未满14周岁)到涟源市区一网吧外玩耍,遇到16岁的中学生小易与朋友小勇、小葛等3人。刘某与谭某等人意图抢钱,遂将小勇拦住并殴打,小勇挣脱后,刘某及谭某、梁某、童某、肖某等人随后又将小葛、小易从网吧里喊出并进行殴打,抢走小葛身上5元钱后,谭某、梁某又逼问小易身上是否有钱,小易回答身上只有一张卡。谭某等人将小葛、小易带走准备取钱时,小葛、小易趁机逃跑,谭某等人在后紧追不舍,致使小易跳入涟水河溺水身亡。案发后半个月,童某向警方投案自首,肖某协助警方抓获1名作案者。因案情重大,8月15日,此案被移送娄底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谭某等被告人作案时有2人才满14周岁,2人才满15周岁。检察机关认为,谭某等4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中学生小易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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