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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感动静海”十佳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7:59  天津日报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县营造学习先进、崇尚一流、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搞好全县先进典型发现、选树和宣传的基础上,开展2008“感动静海”十佳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动乡亲、感动公众、感动静海

  二、参选范围

  从今年初开始,经基层单位和社会群众推荐,有关部门筛选把关,在静海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天津日报·静海文汇》“静海人”专题栏目中宣传报道过的40个典型人物(群体)作为主要参选对象。此外,群众公认并被一定数量的人员特别推荐的人选也可列入参选范围。

  三、参选条件

  被评选的典型人物(群体)事件发生在本年度,或人物(群体)在本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推动静海经济发展,特别是两城建设、西部开发、种树修路建棚上项目等重点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2、为促进全县社会进步,改善民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赢得社会高度评价。

  3、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抗震救灾、无私奉献”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4、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执着追求、勇于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5、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扶危济困,无私奉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6、个人言行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评选方法:此次评选采取报纸印发选票、政务网印发选票和组织评审团评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两步实施:

  1、40进20

  (1)分组计票。对通过《天津日报·静海文汇》、政务网发放返回的选票和评审团成员的选票分别进行统计,按得票多少排序,各取前20名。

  (2)交集提取。被三组选票一致推荐的个人(群体)直接提取,进入20名候选。

  (3)不足部分由评审团投票决定。若进入20名候选的人数不能一次足额,空额部分由评审团在获得两组推荐票的候选人(群体)中投票产生,直至足额。

  2、20进10

  (1)对于评选产生的前20名候选人,由评审团成员通过电视节目展播、报纸事迹介绍,在较全面了解候选人事迹的基础上,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足额评选10个人物(群体)(每张选票选少于或多于10名为无效票)。

  (2)依据得票多少排出前10名,得票多的当选。若第10名出现并列,由评审团成员再对并列者进行一轮投票表决,产生最后结果。

  (二)评选活动分六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2月 8日至12月30日)搞好典型人物事迹的再宣传。为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候选典型人物的事迹,县电视台和《天津日报·静海文汇》在原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版面进一步搞好宣传报道。县电视台从12月8日开始,每晚在《静海新闻》节目之后,对典型人物(群体)的事迹进行展播,每天播出2个人物(群体)。《天津日报·静海文汇》在12月23日和30日分两期进行集中报道。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印发《关于开展2008“感动静海”十佳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关注评选活动,支持评选活动,参与评选活动,为推动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团成员会议,启动全县的评选工作。

  2、选票发放阶段(12月23日至30日)

  选票发放采取两种途径:

  (1)通过报纸面向社会发放选票。选票分两期分别刊登在12月23日和30日的《天津日报·静海文汇》上,复印有效,并按要求填写。

  (2)12月23日,通过政府《政务网》面向全县各单位发放选票。选票制式与报纸选票相同,由各单位下载并根据县文明办确定各单位的选票数量印制选票,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和收集。

  3、投票评选阶段(12月31日至2009年1月10日)

  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根据对典型人物(群体)事迹的学习了解和评选条件要求,选出心目中“感动静海年度人物”,每张选票选出等于或少于10个人物(含群体)有效。面向社会发放的选票,选票填写后,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静海县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或县行政中心办公楼832室;也可交由所在乡镇、部门和单位转送。面向单位发放的选票,选票填写后,由各单位负责回收选票并汇总,统一交县文明办。选票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以邮戳或送达日期为准。

  4、选票统计阶段(2009年1月10日至13日)县文明办负责对发放选票的回收和统计工作,并邀请县行风监督员代表对整个计票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计票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5、评审团评审阶段(2009年1月14日至15日)根据计票结果,推出20名候选人物,再由评审团评审,报有关部门把关后,最终产生2008“感动静海”十佳年度人物(群体),其余10个获提名奖。

  6、颁奖仪式(2009年2月)

  对评选出的2008“感动静海”十佳年度人物将举行颁奖仪式。同时,进行现场抽奖,对积极参与投票评选的群众发放参与奖。

  五、加强组织领导

  2008“感动静海”十佳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洪茹同志任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文明办、工会、妇联、团县委、广播电视局、文化局、《天津日报·静海文汇》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单位要对此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号召并组织干部群众认真收听、收看候选人物的事迹,精心组织好投票评选。要把评选典型的过程,作为教育干部群众学典型、找差距的过程,作为鼓舞士气、凝聚力量的过程。县广播电视局和《天津日报·静海文汇》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搞好评选活动各个环节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关注、支持活动的开展,特别要对评选出的十佳人物,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县营造学习先进、崇尚一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静海县委宣传部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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