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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砍手事件砍人保安获刑5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8: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又到年底,农民工工资发放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清欠办发布了关于中建五局等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通报,将27家曾因欠薪导致民工讨薪事件的企业列入了黑名单。

  2008年春节前,少数建筑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引发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个别工地甚至发生恶性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这些事件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但造成了恶劣影响。经省、市清欠办共同研究,对以下27家责任企业和21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全省各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被通报的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和责任人联网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可采取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的措施,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网上、媒体上曝光,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期公开发布。各级清欠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将被通报的企业和责任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未经解禁不得允许其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不得允许施工许可和其他评选、审批事项。

  通报名单中的首位便是发生在南京的民工讨薪被砍手案的当事单位。根据公报,2007年7月,中建五局承建南京溧水某住宅小区,将其中近10万平方米工程以“大包干”形式转包给房建三级资质的上海浦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及其经理卢领其以包代管,项目现场混乱。上海浦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史俊华(江苏溧阳籍人)与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共同隐瞒转包实情,以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经营管理转包工程。

  2008年1月15日下午,工地上1200多名民工集聚该住宅小区项目部,要求提前结算工资,当地派出所出警维持秩序。1月16日,部分民工又到项目部“讨要说法”,其间与保安部保安人员发生冲突,保安人员手持砍刀、长矛等器械驱赶民工,将四川籍民工王超左手臂砍断并潜逃。断臂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国务院和省市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事发后中建五局领导到现场配合清算民工工资,处理有关问题,卢领其等人被免去职务。保安李小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保安李大勇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27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中建五局

  上海浦潮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大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

  苏州市长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第五建筑安装公司

  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湖口县新源建筑工程公司

  泰州华夏集团(泰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上海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威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浙江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泰州市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鋐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南京古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骏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淮安市远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

  北京华成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润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君威建设有限公司(原徐州亚星建设有限公司)

  作者:仇惠栋/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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