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请问,逼老师下跪该当何罪

  近段时间,一篇名为《女教师被逼向学生下跪后疯了》的帖子在网上疯传。帖子讲述了攀枝花市新华中学28岁的女教师李虹蓉,当着两名校领导,向一名学生及其亲属的面下跪。随后,李虹蓉疯了,住进了精神病医院。(12月8日《华西都市报》)

  在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条款据说已很完备了,现在,面对李虹蓉老师被逼向学生下跪并疯了这件事,我很想问教育部门和法律部门一个问题:请问,逼老师下跪该当何罪?

  在我不多的阅历里,我仅仅在书本上看到过“文革”时期造反的红卫兵可以让老师下跪,没想到,在科技、人文都发展到一个崭新高度的21世纪,却发生了学生家长逼教师下跪的悲剧,这不禁让我恐惧。即便我们不提教师这个身份,就是一个最普通的人,在皇权早已被扫入历史垃圾堆的今天,谁又有资格命令他下跪呢?

  我还记得《教师法》里有这么几句:“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是,逼老师下跪致疯,又算哪种程度的“侮辱”呢?看来想要惩治“逼老师下跪”的人还有许多的麻烦,难道那位女教师必须疯掉吗?我很困惑。

  人的膝盖不是用来下跪的,教师的也是如此。我们该怎样来保护教师、保护教育呢?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