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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保障跨越式发展的背后

  “在底子薄、基础弱、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吉林省检察院能够审时度势,使全省的检务保障工作很快走出低谷,一跃成为全国的先进,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这是近几年来,高检院有关领导多次对吉林省检务保障工作的评价。

  用功夫“全面协调”,下气力“攥指成拳”

  2001年6月下旬的一天,吉林省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的两名干部到永吉县检察院调研。进到办公室还未落座,就见刚刚接完电话的检察长一脸愁容,原来该院唯一的一部电话刚刚因拖欠话费被停机了。

  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案子难办、队伍难带、日子难过的“三难”现象,在一段时期曾困扰着吉林省各级检察院。曾主管过检务保障工作多年的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不少基层院检察长用于琢磨经费的工夫,远远超过研究案子的时间,得拿出70%以上的精力来搞经费保障,否则检察院就‘开不了门’。”

  “没有科学发展观作统领,检务保障只能是忽冷忽热,忽高忽低。”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经费,吉林省检察院不断加强与计委、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共同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出力献策,使有关检务保障的方方面面“攥指成拳”。通过两年多的艰苦探索,吉林省检察院与该省财政厅、省计委共同建立了“中央专款,省级补助,市级配套,县保基本”的保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检务保障新路子。

  200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财政拨款年平均递增达23%。其间,共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补助和省级财政补助4.8亿元,仅2008年就争取资金1.07亿元。这些资金和经费,全部补助到基层。到2006年底,随着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的建成使用,该省“两房”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该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在原有7.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74个,建设总面积44.8万平方米,完成了信息化配套工程,总投入达10.5亿元,使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着眼于科学发展,迎来了保障春天

  “检务保障工作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科学谋划,科学决策,科学发展。”张金锁感触颇深。2002年,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发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后,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着眼全省基层总体建设现状,科学制定了整体性、层次性、阶段性的发展目标。

  俗话说:“桃三杏四梨五年”。吉林省检察院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检务保障可谓“桃也鲜杏也甘梨也甜”。一个最明显标志,就是该省77个行政建制院“两房”建设全部提前两年达到了高检院的建设标准:曾经连门窗玻璃都装不上的永吉县检察院,如今已拥有4000多平方米现代化楼房;曾因长期拖欠干警工资而“闻名”的柳河县检察院,现在有了5000平方米办案办公设施齐全的大楼。据统计,吉林全省各基层检察院的固定资产自2003年以来平均增长了10倍以上。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吉林省的检务保障工作终于有了历史性突破,相继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了办公用房和“两房”建设及功能设置的实施意见等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高检院有关领导对此多次表示赞扬,并提出该省的做法值得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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