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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等到案发之后才清醒

  中国有句民谚,叫做“不见棺材不落泪”,许多贪官则是“不到案发不清醒”。他们在案发前,不知是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冷静思考,还是环境太好,台上台下总被鲜花和掌声包围,抑或是胆子太大,长年累月缺乏真正的监督,因而,大多头脑“糊涂”、眼光“短浅”,以致在金钱、美色等诱惑面前,把握不住、行为不轨,只有到了案发后,才恍然醒悟,不仅能对自己的罪行作出深刻反思,还能对他人提出善意劝告。

  福建省建阳市原常务副市长、市委原副书记李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收受贿赂款共计117.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案发后李兵在悔过书中写道:“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就如同给自己埋地雷,有的是定时的,有的是不定时的,埋得多了,自己都不知道埋在哪里、埋了多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一颗会被引爆,一引爆就被炸得粉身碎骨,身败名裂,遗憾终生!”

  此时的李兵是多么清醒呀!如果他还是昔日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这话简直就是形象生动、引人深思的“警示教育”。

  其实,现实生活中与李兵有类似“表现”的贪官不乏其人,如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他曾经这样忏悔道:“一个人犯错误不一定要有思想准备,往往在一件事上丧失原则,就可能犯下天大的错误,形成犯罪,造成不能挽回的损失……现在我追悔莫及,但后悔已晚。”

  是啊,原则的大门一旦违规打开,乘虚而入的不仅有“苍蝇蚊子”,而且有“毒蛇猛兽”。案发后的侯伍杰,总算清醒过来了。

  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任亳州市(县级市)副市长之初,尚能廉洁自律。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在一片阿谀奉承声中,他开始飘飘然起来。他在案发后感慨道:“现在回过头去看,我最深刻的体会是:如果对腐败现象抵制不了的话,宁肯不当官,也不要去当贪官;不当贪官,我至少还是个好公民。”

  这个道理人人都懂。那么,贪官们为什么往往要等到案发之后才清醒呢?主要原因不外乎三条:其一,权令智昏。因为案发前手中有权,一些心术不正、有所图的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便千方百计投其所好,以期让贪官为其“服务”。其二,胆大妄为。因为大权在握,高高在上,没有人敢监督,或者无力监督、无法监督,于是乎便忘乎所以,为所欲为起来。而案发之后,官丢了、权没了,面对的不再是热情的笑脸、热烈的掌声,而是冰冷的手铐、鄙视的眼光,这才冷静下来、清醒过来。其三,心存侥幸。不少贪官原本也能严格要求自己、守住廉政底线,然而,久而久之,经不起形形色色“糖弹”、“肉弹”的狂轰滥炸,慢慢地生出“世人皆浊,我何独清”的念头来。

  古人云,“生命至重,贵于千金”。寥寥数语,颇有哲理。草木可以再生,生命不能重来,人的生命一辈子只有一次。记得有一首流行歌曲唱道,“爱情就像人生不能重来”,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通常情况下,政治生命也是不能重来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位掌权时,就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廉洁自律、保持清醒,在金钱、美色面前,做到心不贪、手不伸、神不乱。反之,就会应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训,连“回家种红薯”的机会都没有了,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平心而论,不论何人,从平民百姓到领导干部,每一点收获或进步都来之不易,都应当珍惜,不要掉以轻心,让自己的不廉行为在自己身边埋下五花八门的“地雷”。倘若那样,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因此,我想套改一句古诗词:“莫等案发后才清醒,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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