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国民党籍“立委”吴成典和担任助理的妻子邓琰,涉嫌在第五、六届“立委”任内,利用七名人头诈领“立法院”助理费近600万元(新台币,下同)。金门地检署8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提起公诉,并就连续犯罪具体求刑15年、褫夺公权6年。
涉案的吴成典服务处主任许励宏也被求刑8年、褫夺公权3年。三人诈取财物595万余元,也将被追缴没收。
吴成典三人遭检举,利用另行侦办的同乡翁文宗等七人挂名助理,虚伪填报聘书等相关资料,自2002年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向“立法院”领取薪资和年终工作奖金,总计595.0684万元。
检方经数十次侦讯和近十个月搜证,确认这七人是纯人头,并未实际从事任何助理业务。
这是首宗“立委”用“人头”请领助理费遭起诉的个案;金门地检署主任检察官以“立法院”版“特别费案”来形容。检方指吴成典身为民代,已获极优渥待遇,却不思廉洁奉公,这种做法有负社会期待。
由于吴成典正积极投入明年县长选举,此事引起基层关切。吴成典本人表示,“立院”普遍存在类似做法,对第一个被“开刀”不能接受,但相信司法会“还其清白”。
吴成典、邓琰两人在侦讯时曾表示,这七人薪资均捐给吴成典服务处等处。在台“立法院”对助理聘用尚未制度化的情况下,未来法院如何认定犯罪与否,还有讨论和攻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