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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涉贪仍领千万礼遇费 台报:离谱条例早该修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11: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9日电 台湾《中华日报》8日晚发表文章说,陈水扁涉及诸多贪污案,被羁押在台北看守所,但依现行“卸任正副‘总统’礼遇条例”,一年还能坐领新台币一千多万元礼遇经费,这么离谱的条例早就该修订了。

  文章说,陈水扁如功在台湾、民众,卸任后享有礼遇,乃理所当然、事所该当。但陈水扁在任内,恣意操弄统“独”,撕裂族群,有何功可言?何况他涉及种种弊案,相继被揭发,且涉嫌重大而被羁押,已失去礼遇的正当性。

  文章指出,陈水扁南下“取暖”时,所涉贪污案件,特侦组正紧锣密鼓的侦办,却仍有“国安”随扈前呼后拥,贴身保护,那画面实在荒谬。当他被收押后,该领的礼遇金一毛都没少,还有随扈“陪监”,这些钱都是民脂民膏,让多数台湾民众如何心服?

  文章说,礼遇条例规定,卸任领导人除非犯内乱外患或贪污罪,经判刑定谳,否则不能取消。陈水扁所涉贪污官司,攻防时日势必相当漫长。有“立委”提案,拟修订为一审判决有罪,即暂停礼遇,若无罪定谳再行补发,确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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