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涉税鉴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热点答疑

  问:如何确定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条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答: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49号)的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反映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即按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数额确定。

  “从业人数”是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的人员等,按企业每月工资表中的人数,年底进行加总后除以12确定。年度从业人数=(1月份从业人数+2月份从业人数+……+12月份从业人数)/12;对年度中间开业,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从业人数按实际经营期进行计算。

  “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即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的当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确定。年度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因此,企业在认定小型微利企业时应根据上述方法确定备案条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问:2008年11月1日起,国家对哪些商品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的规定,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一)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二)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三)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四)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五)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可查见上述文件的附件)。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可查见上述文件的附件)。

  上述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问:企业涉及的哪些涉税鉴证,须由注册税务师出具?

  答: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51号)的规定, 企业凡涉及以下税务事项,所提供的涉税鉴证报告均须由经税务总局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出具:(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鉴证;(三)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的鉴证;(四)房地产企业涉税调整的鉴证;(五)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市国税宣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