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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涌污染当究监管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许琛、通讯员穗仁宣报道: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在市检察院视察时旗帜鲜明地指出:广州河涌污染,应当追究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

  “我回去做了老百姓,对一些事情开始思考了。从前总听到假话,不做领导后慢慢听到真话了。”郑国强说。

  近段时间,本报一直关注广州河涌治污工作。郑国强指出:“排污问题不是一天之内发生的,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他认为,在水污染方面,不能只追究排污企业的责任,政府监管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水污染的问题发生后,怎么就没有人来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呢?是否应追究渎职罪?或者也可能涉及到受贿问题。”郑国强说,要釜底抽薪,就要保证监督到位,一定要追究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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