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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招聘行为很有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0:05  红网

  11月19日,一条关于武汉某公司女职员出差被要求与男经理同住一间房的新闻受到网友热议。就在同一天下午,本市一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小袁,到位于和平区卫津路的某电子研究所天津分所应聘,竟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第一次面试,小袁便被问及“是否能接受男女出差同住一间房”、“日久生情后,是否愿意与老板搂搂抱抱”这样的热辣问题。(见12月9日北方网)

  正如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为了引进人才,许多单位在招聘时花样翻新,各种问题应有尽有。特别是面试时,某些用人单位出其不意,提出的问题刁钻、刻薄甚至低级下流,应聘者尴尬也好,愤怒也罢,因无力维护自尊,只得听之任之。

  国情决定了当今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大学生特别是年青的女性,往往成为某些不怀好意人的侵害对象,污言秽语,龌龊不堪,不可否认,确有少数应聘者为了得到一只饭碗,不得不向某些权势屈服低头。而更多的人选择了逃避,惹不起咱躲得起,招聘者更加重要有恃无恐,这就给了某些用人单位领导将骚扰目标转向下一个受害者的机会。男女出差能否接受同住一间房,是否愿意与老板搂搂抱抱,这些问题与单位招聘毫无关系,更与工作性质无关,是一种明显涉嫌性骚扰行为,某些招聘者的动机不轨,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令人无法容忍。

  值得忧虑的是,由于无法可依,时下这种有辱人格与尊严的面试方式竟然有增无减,已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给求职者的身心带来了巨大伤害。由此可见,要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谁来保护应聘者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事关社会稳定,轻视不得。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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