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餐饮单位参加天然气安全培训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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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知让餐饮老板很困惑
本报讯 “强制我们缴费参加天然气安全培训,不参加就会被停气整改,这不是变相收费吗?”昨日,大足县众多酒楼、餐馆经营者向本报投诉,他们接到由县经委举办天然气用户培训班的通知,每家必须缴生活费及培训材料费共360元。
12月8日,大足县城区及龙水镇大大小小的酒楼、餐馆都收到一张由大足县经委下发的《关于全县工业和商业天然气使用安全培训的通知》。《通知》称,“……决定对全县各工业、商业天然气使用单位用气管理人员进行用气安全培训,时间是12月15日上午9点到下午4点。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交资料费、生活费共计360元。”通知写明,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天然气使用安全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单位将停气整改。
记者在龙水镇五金路、县城商业步行街等餐馆比较集中的地方了解到,使用管道天然气的餐馆几乎都得到了通知。
对此,大足县经委安全执法科科长甑达东解释,根据《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天然气管理法规及使用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班正是对天然气用户的“培训教育”。
甑称,《通知》经过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委委托县天然气公司收费员发给经营户,凡每月天然气使用量在6立方米以上的餐馆都要参加培训。预计参加培训者有200来人,组织此次培训的花费有四五万元。
龙水镇一火锅店老板认为,培训仅一天,所谓的生活费就是中午一顿饭,大家完全可以回自己店里解决。“县经委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不去就不能得到天然气使用合格证,就要停气,这等于逼着大家都去参加培训,这不是变相收费吗?”大足城区一位姓张的老板说。
张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使用天然气6立方米以上的餐馆有上千家,每家360元,就是36万元。
大足县物价局收费科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称,昨上午,县经委来人联系培训收费事宜,但县物价局在昨下午以前并未就此次培训的收费下发任何文件。
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表示,培训收费分强制性培训和经营性培训两种。强制性收费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的培训项目,其收费标准须经市物价局核准;经营性培训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培训项目,受训人员可自愿参加。大足县经委的培训收费不在强制性收费范围。
记者 程洪川 摄影报道
网络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