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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东们快去申报纳税 逾期不报将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2:06  红网

  红网12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实习生 庹妮妮 通讯员 陶冶)有房屋出租的企业单位或私人户主注意啦,今年还没缴税的要赶快行动了。长沙市地税局目前正在进行私有房产租赁税收专项清查,税务专家昨日提醒,截至2009年1月10日前为主动申报纳税期,逾期不申报纳税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罚。

  “长沙市主动申报纳税的房东很少,受税源零散、变动频繁等因素限制,税务部门征收起来难度较大。”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二处负责人表示,私房出租历来是地税征收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逃税漏税已经成为房屋出租行业一个心照不宣的“行规”,由此带来的税款流失相当大。

  在蔡锷北路望麓园社区记者了解到,社区里有近10%的租房人数,房租金额在每月每套800-1200元不等,有居民表示,从未听说私人的房子出租也要交税,“反正不交税也没人查”。

  针对私房出租的漏税黑洞,长沙市地税系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有房产租赁相关税收的专项清查。2009年1月10日前为主动申报纳税期,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房产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应纳税款。纳税人多处拥有经营性房产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这次清查将本着‘广征薄赋’的原则进行,重在扩大税源面,让大家都树立起纳税意识。”税务专家特别提醒,逾期申报将要承担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目前,雨花区地税分局已建成运行新的私房出租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只要轻点鼠标,辖区内有哪些出租房、出租房里住着什么人、该出租房有没有按规定交税等信息都一目了然。这种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明年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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