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12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颜宇东)湖南省昨日下发2009年春运工作相关通知,要求所有参加2009年春运的7座以上(含7座)公路客运车辆(含机关、企事业单位19座以上自用的客车),必须接受临时安全检验(上机动车检测线或检测车检测),检验合格后核发全省统一的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2008年12月10日以后已上线检验合格的参运车辆,可以不再要求上线检测,但需经客户化管理责任民警审核后,核发临时检验合格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不得核发临时检验合格证:1、未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2、未参加临时检验或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3、三角木、故障警示牌、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的,在山区营运客运的车辆没有配备防滑链的;4、达到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5、车厢内未张贴本车核载及监督举报电话标志的;6、有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通知还规定,参运客车必须在车厢内醒目处张贴“超载违法,本车核载人,欢迎乘客监督,举报电话:0731-4068000、12122”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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