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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哥建议组建出租车行业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2:06  红网

  红网12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实习生 王艳霞)在长沙城跑了15年出租车,见证了长沙市出租车从100余台到6000余台的历史,热心的王师傅在出租车调价草案即将听证之际,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现状提出了许多意见:建立出租车行业工会、降低每月收取的“份钱”,理顺公司与司机双方关系……“调价解决的问题还是表面的,真正需要理顺的是管理机制。”

   出租车公司利润空间惊人

  王师傅现在开的是一台捷达的双燃料车,今年上半年与一家出租车公司签订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一次性交纳租车费用17.1万元,租期4年,另外每个月还要上交公司3300元的“份钱”。

  “17.1万的租车费,外加3300乘以48个月的‘份钱’,公司4年要收32.94万元,分摊到每个月,司机交给公司的钱达6262.5元。”王师傅算账说,即使一个月做30天班,每天也要给公司跑228.75元,接下来的才是自己的。

  王师傅表示,自己对行业的了解应该是比较深的。假设由私人掏钱买捷达车(目前市价8万左右),即使加上5万元/8年的牌照费(折成4年是2.5万元),再加上各种税费,也远远低于32.94万元。而出租车公司是规模经营,在车辆采购、交纳保费等方面还能拿到可观的折扣,因此说公司有50%左右的利润空间不是空穴来风。

   管理角色定位模糊

  王师傅认为,出租车经营企业在管理过程中,角色定位也相对模糊:“如果双方只是简单的租赁关系,那么买车的初始费用应由公司全额负担,最初的17.1万元不应该收那么高,收多少要由政府进行调控,公司每个月代收的费用应该列出详单进行公示。”他说,如果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那么公司就应该把司机的医保、社保等都办好,把司机作为企业的正式员工管理,拿工资,退休也有保障。

  王师傅说,按现行的管理体制,公司先收了17.1万元租车费,每个月再收“份钱”,末了旧车要回收,“零风险”,可谓是坐享其成。

   建议将租赁与管理职能分离

  针对这一问题,王师傅建议说:可以尝试以投标的形式,在长沙市成立几家专业的大型出租车管理公司,将现行出租车公司的租赁与管理职能分离。管理公司帮助司机交纳规费、办理三保一金,而每个车主每月向公司缴纳几百元额外的管理费用。在物价部门的监管下,管理公司同时公布各项管理支出明细。

  王师傅还建议设立行业工会,由长沙市总工会直接领导,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办公人员中间包括有专职律师。工会成员负责接听的哥打来的投诉热线,专职律师则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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