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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物价补贴开始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2:50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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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季度

  物价补贴开始发放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物价上涨放缓,低收入群体可以稍稍松口气,不过政府物价补贴并未因此松劲。记者昨日获悉,今年第三季度物价补贴开始发放,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将陆续领取到位。

  尽管从7月份开始全省物价水平逐月回落,但总体涨幅依旧偏高。根据规定,当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月度低保标准”的25%。由此,今年第三季度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标准为9月份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

  同时,为帮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好物价补贴政策,省财政下拨2008年第三季度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省级补助资金316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省补资金95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省补资金2214万元,以确保各地及时将第三季度物价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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