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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失踪款引出特大诈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3:5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郭世锋)由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2006年“12·12”特大金融诈骗系列案已圆满结案,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刑。警方认为,该案暴露了金融系统不良竞争加剧、监管不严等问题。今天,警方披露了这起金融系列诈骗大案。

  200万存款“不翼而飞”

  2006年9月份的一天,山东某公司总经理吴某的一位朋友找到他,说自己有个哥们在济南一家银行工作,希望吴某帮其完成储蓄任务。碍于情面,2006年9月21日,吴经理的公司将200万元人民币存入银行。一个月后,公司到银行打印对账单时,发现2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有人以公司的名义从银行领出空白支票,将巨款悄无声息地转走了。

  吴经理急匆匆赶到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调查介绍吴经理到银行存款的朋友,民警发现资金中介人田某有很大犯罪嫌疑。在田某被警方抓获后,一个利用假票据实施诈骗的惊天骗局随之揭开。

  勾结银行“内鬼”诈骗

  2006年8月,在济南某银行工作的霍某认识了资金中介人田某、东营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赵某以及急需资金的山东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2006年9月20日,赵某以给付好处费为诱饵,骗取中间人介绍吴经理到银行文东支行存款。在存款同日晚5点30分左右,霍某利用下班晚走之机,偷出开户企业吴经理公司的预留印鉴卡交给了田某。随后,田某找到刻假章的人,私刻该公司的财务章及财务人员人名章。

  一切准备就绪后,田某以吴经理公司的名义,用私刻的假章伪造金额分别为150万元、49.9万元转账支票两张,将该公司存款199.9万元转入刘某所在的公司账户。当天,刘某将其中的132万元转入赵某指定的账户,另转入田某的信用卡4.5万元。后来,刘某取出2.4万元交给霍某作为好处费,5000元交给田某作为好处费。

  根据掌握的线索,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警方先后将犯罪嫌疑人田某、霍某、刘某、赵某抓获。

  巨款流向牵出6亿元“克隆票”

  四名诈骗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200万元巨款案应该结束了,但民警在追查200万元资金流向时,查获了一批票面金额近6亿元的假票案。

  警方调查发现,2006年9月22日,赵某把他诈骗所得132万元,用作支付借用济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高息,而这2000万元借款是从济南某银行槐荫支行开出,出票人为东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某家具有限公司。总金额为2000万元的全额承兑汇票,分别为500万、600万、900万元的承兑汇票。同年9月25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又将此2000万元承兑汇票交给济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用作还款。

  然而,2006年12月,兰州警方已抓获持假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为500万元、600万元犯罪嫌疑人4人,出票人为东营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个人名章为赵某,收款人为山东省某家具有限公司,此克隆票与赵某在银行办理承兑时内容一致。

  2007年2月27日,山东一家公司的王经理到济南经侦支队报案称:2006年11月4日,赵某曾经和东营一个姓张的借用他公司1000万元,开出金额为100万元的承兑汇票10张。大约一个月后,历城某银行工作员通知王经理,这1000万元承兑汇票已出现克隆票,并已在淄博诈骗成功了400万元。

  这两起案件都与赵某与张某有直接关系,目前,全国各地20余家金融单位向济南某银行来函查询承兑汇票的真伪,已有总金额近6亿元承兑汇票克隆票出现。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瞒天过海”诈骗2000万元

  调取犯罪嫌疑人田某分得的4.5万元赃款的银行凭证时,民警发现其账户上有一笔30万元的资金存入后又转给一个名叫潘某的账上了。民警遂到银行调查,这个叫潘某的在济南某银行文东支行开户,开户当天存入330万元,当天又用卡分几笔将这330万元转往刘某、李某、宋某、韩某、徐某的名下。

  民警对宋某、韩某、徐某等人调查发现,由于急需资金,2006年5月份,徐某、韩某找到资金中介人宋某,又找到济南某银行职员霍某以及资金中介人宋某某、田某等。经密谋后,2006年6月27日,宋某、宋某某从青岛拉来陈某等8名储户来济南某银行文东支行开立账户存款805万元,并以获高息为名,要求为陈某等人代开户。在代开户的过程中,他们将存款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偷抄下来交给霍某,徐某、韩某冒用存款人的名义填写办卡登记表并签名后偷偷办出信用卡,并冒用持卡人的名义和签名将8名存款人名下的805万元存款私自转入其个人账户上。

  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同样的手段多次作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

  1条短信牵出500万元诈骗案

  2006年12月13日,霍某手机上的一条内容为“霍行长,某科技公司已答应存款,请问你在哪里?杨”的短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经查询,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帮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完成存款任务,2006年12月10前后曾将500万元存进一家银行。民警随即查询发现,这笔钱就被人用电汇的方式转往淄博一家银行了,但犯罪分子还没来得及将这500万元转走。

  经查,淄博人周某为达到诈骗的目的,通过关系联系了在资金圈内“大名鼎鼎”的霍某,并找来某科技有限公司。他们本来定于2006年12月13日着手实施,不料霍某已于12月12日被警方抓获。所幸的是,还未来得及将这500万元从淄博的银行转走,资金便被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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