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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密度住宅转让要缴营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5: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近日,住在近郊一小区的王女士咨询,听说武汉楼市新政规定普通住宅满2年转手免缴营业税,自己居住的小区位于江夏区,容积率为1.2,建筑面积146平方米,这种情况属于免缴范围吗?

  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规定,普通住宅满两年转让免缴营业税。武汉市对“普通住宅”的定义分为中心城区和郊区。

  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普通住房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容积率在1.5以上;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7000元/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00万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为:容积率在1.0以上;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5700元/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80万元。

  从上述条件来看,王女士的房子属于非普通住宅,转让时不能享受“满两年免缴营业税”的政策利好。 (黄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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