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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姐妹俩为房产闹心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5: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我老伴死了,现在我们有2套房子,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但我只想将房子都传给儿子。能有什么好办法呢?”昨日,一对老姐妹到江岸区司法局咨询。

  这对姐妹家都住在汉口,妹妹王兰今年62岁,和老伴育有一儿一女。前些日子,王兰的老伴突发心脏病去世了,留下两套房子和一些遗产。王兰一心只想把两套房子都留给儿子,但同时她的心里也很矛盾:如果儿子到时候先于儿媳过世,房子可能就会落在儿媳手里;如果直接给孙子,又怕孙子找不到好的对象,到时候房子又落在孙媳妇手里……担心房子会落入外姓人手,这样矛盾的心理折腾得王兰好几天没睡好觉。

  巧的是,姐姐王梅也有这样的想法。今年64岁的王梅早年因与前夫感情不合而离婚,当时没有孩子。5年后,王梅又与刘胜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女儿。通过多年奋斗,现在两人已经有了两套房子。王梅的身体越来越差了,而老伴刘胜身体很好。王梅的顾虑就是,她怕自己去世后,刘胜又去找一个老伴,到时候新老伴要继承她与刘胜两个辛辛苦苦得来的房子。如果提前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房子留给女儿,又怕老伴不高兴。为此,王梅左右为难。苦恼中的老姐妹俩于是相约前来咨询。

  对此,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两姐妹的顾虑完全没有必要。根据我国《继承法》,配偶对妻子(或丈夫)的遗产,都有继承的权利,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即使是立下遗嘱,也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遗产,留给指定继承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见习记者余梅 通讯员王兵新)

  世态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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