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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掏200元就 能放“脚印烟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5: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春节掏200元就能放“脚印烟花”
想卖炮的市民在抄写申办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等商报记者 程实/摄

  ■商报记者 齐亚琼

  奥运会上燃放的“脚印”、“笑脸”烟花,都将会亮相郑州春节鞭炮市场。

  又到了年末鞭炮销售旺季,打算春节前后租个门面房,发笔小财卖鞭炮的商户,得留意了。金水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已经开始,虽然郑州其他各区申请工作尚无时间表,但各区安监局表示近期就会开始申报。

  进入郑州市场零售和批发领域的几大烟花爆竹公司,也在筹备一年一次的“大战”。一公司负责人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花炮出口受挫,转战国内市场,对于居民来说,花炮品种更加丰富,价格有望再降10%~20%。

  资格办理比往年提前12天

  和去年一样,金水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工作又走到了郑州市最前面,没有公开发布信息,关心年终鞭炮市场的一小部分人领到了申请表。

  “12月8日已经开始办理啦。”昨天上午,金水区安监局监察科科长王金祥告诉商报记者,他们在金水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专门开设了烟花爆竹资格申办窗口,从12月8日起,只要想在金水区销售鞭炮的商户,都可以去领申请表。他说,今年的申办时间比去年早了12天,申办条件、程序以及商户需提交的资料均与去年一致。

  该区12月8日打印的“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表明,暂不受理金水路、花园路、太康路、北二七路、经三路等商业繁华街道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申请。

  其他区领表时间还没定

  王金祥说,金水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置与去年差不多,还是初步审批200余个网点。截至昨天中午12点,金水区共发放申请表20余份。由于前两天报名情况不明朗,王金祥说,申请办理的具体截止时间现在还不确定,市民可以在上午9点到下午5点这段时间,到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西200米的金水区行政审批中心咨询和办理。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昨天,郑州市其他各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办工作尚未启动。

  业内预测卖炮时间不变

  每年的卖炮、放炮时间都是市民最关心的话题,这个春节的卖炮、放炮时间,郑州市安监局还没有公布,但部分区安监局、烟花爆竹销售公司认为,应该还在腊月二十六不变。

  郑州市一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具体政策,但鞭炮开始销售的时间和允许燃放的时间,每年几乎没有变动。“如果变动,那人大就得修改烟花爆竹燃放有关条例,现在没有动静,以后变动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要改变法规须走固定程序,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来做这件事,显然不太可能。

  如果这个春节的烟花爆竹销售仍遵循以往条例,那么2009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六)零时至2月10日24时即为郑州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燃放时间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的7时至24时,也就是2009年1月25日至26日全天,1月27日至2月10日每天7:00至24:00允许市民放炮。

  “奥运烟花”郑州有得卖

  去年开始,郑州市的烟花爆竹市场打破垄断,由郑州市供销社旗下的安凯公司一家演变成四家,郑州花炮价格随之降低20%~30%。

  昨天,参与去年郑州花炮销售市场争夺的安凯公司、荥阳湘豫鞭炮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告诉商报记者,这个春节的花炮品种更加丰富,有200多种,目前备货已经完毕。

  荥阳湘豫鞭炮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国宾说,从品种上来说,今年最大的亮点是奥运系列烟花。供应郑州市场的“鸟巢烟花”将包括“脚印”“笑脸”“祥云”“牡丹花开”等10多个品种,许多产品上都标有“2008奥运会唯一指定用品”字样,“凡是在奥运会上看到的烟花,在郑州都能买得到。”梁国宾说。

  梁国宾说,将来销售的奥运烟花都是符合安全标准的,虽然威力不及奥运会鸟巢燃放的,但效果一样值得期待。

  价格有望降低10%~20%

  梁国宾说,这些奥运烟花的市场零售价也是市民能消费起的。如100发的“中国力量”,即脚印状烟花,初步定价不超过200元,市民能买到手的价格也会在160元或170元。

  受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烟花爆竹的出口也受到影响,业内人士称有100万箱以上的花炮转向了国内市场,梁国宾认为,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他分析,国内市场的品种将更加丰富,价格将更加优惠。据他对明年花炮价格的估计,至少在去年的基础上降价10%~20%不成问题。

  ■ 相关链接

  金水区安监局

  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本行政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方案中所规定的位置;

  2.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当地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3.有相对独立固定的经营门店,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房屋结构符合阻燃阻爆要求。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同时经营;

  4.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和经营网点,没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禁止在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等交通枢纽地区及其周边销售烟花爆竹;

  5.经营场所应配备不小于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2具以上,应配备能够覆盖所储存烟花爆竹堆垛表面的灭火毯,应配备2只以上容量大于15升以上的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

  6.有固定的通讯报警工具;

  7.烟花爆竹堆垛上方没有白炽灯、日光灯等高温灯具;

  8.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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