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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机制的深化,让公众见证经济的绿色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5:15  浙江日报

  在监管与被监管的行政制度下,环保部门与高污染企业就好比“猫与老鼠”。而绍兴市日前推行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使得政企两方找到交点,有可能成为“十一五”期间绍兴有效削减两项污染指标的契机。

  所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就是要求企业确定一名具备环保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监督员,每个月向环保部门递交日常的工作报告。虽然不要求监督员在报告中对企业的不良做法进行自我举报,但要求监督员对企业内部实施监督,发现问题以劝告为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解决。这无疑体现了“新政”柔性的一面。

  但是,“柔性”并不表明对监督员的劝告,企业可以不予理睬。该制度为监督员争取的厂内权利——治污设施运转的监督权、生产设施的检查权、员工操作奖惩的建议权和主要原辅料使用的知情权,既让监督员具有权威性,也让监督员得以顺利地实施监督。

  实际上,对于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来说,环境监督员制度十分必要和及时。比如,以前许多企业随便指定人看管污水排放口,这些人往往连最基本的pH值是什么都不知道。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更陌生,更不要说遇到突发事故时该如何应急处理了。而既有较高素质又有职有权的环境监督员,可以说既是企业治污的高参,也是企业可以放心的把关人。

  这项制度令传统简单的行政命令方式焕然一新,得到企业主响应,不少企业已自主将环境监督员制度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

  新的经济形势下,要求环境管理刚柔并济,而不断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则是最能体现环境管理的柔性的了。

  大到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小到厕所,尽管人人知道这些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环境基础设施,但人人都不愿意这些设施建在自家附近。缙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就曾遭遇“落地难”的尴尬。环评审批过程中,最初老百姓因不了解项目情况,多次通过书面以及当面到省环保局反映意见,反对项目建设。

  为此,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的评审以开放式的方式进行,邀请了当地群众旁听,一方面通过专家对项目的评审和对污染治理的要求消除群众疑虑,另一方面也让建设单位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要求,最后项目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为项目的顺利建设打下了很好的群众基础。

  2006年以来,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对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均开展了公众调查,实行三次公示,并将老百姓的意见建议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让更多的老百姓享有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将一些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污染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众参与工作,今年9月,省环保局还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

  “环保是全社会的事,要提高环境质量,首先要提高公民意识,如果公民参与了环保,他在付出的同时还能得益,他就会很乐于做环保工作。”说这话的是嘉兴学院企业管理学院的退休教授许兆祥,嘉兴市环保市民检查团的一名成员。

  在嘉兴市环保局组织的一次第三产业项目审批听证会上,被扣了环保治理不合格“帽子”的企业纷纷要求摘“帽”。怎么摘?不仅要过嘉兴市环保局组织专业人员检测这一关,而且还要参考环保市民检查团的意见,通过环保市民检查团与专家组的分别打分,最后再由环保部门决定摘不摘“帽”。公众的意见也被参考在内,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在嘉兴市南湖区,对于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探索更进一步。以往,企业或者单位若有环境违法行为,在法定的处罚权限内,罚多罚少大都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说了算。如今,公开推选出来的居民代表组成的公众环保评审团,可以对行政处罚初步意见进行现场评审,并作出集体评审决议,他们的决议将作为环保部门最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重要参考。这样的形式,在全国环保系统还是第一次。

  从最早的有奖举报鼓励公民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到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和平台,甚至把公众参与作为今后环境行政处罚的一个审议程序,这些全新的探索使浙江的环境管理成为更加公众的事业。

  “市民的队伍最广泛,市民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我们想用更广更亮的第三只眼睛织起一张无所不在的监控大网,从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公众的力量。

  这种力量,将见证浙江经济的绿色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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