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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格市司法调解让社会更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6:4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日前,记者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看到,数十名农民工拿着法官帮他们讨回来的工资,高兴地踏上返乡之途。农民工李某告诉记者,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包工头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在三天内就全部支付。

  此案能够迅速解决主要依靠司法调解,此案的主审法官说。李某等36名农民工由于工资被拖欠,多次讨要无果,情绪十分激动。为避免矛盾激化,受理李某等人的起诉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方面做好农民工的劝服工作,另一方面立即驱车找到了被告。往返奔波了三天后,法官的耐心终于让包工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两人立即以最短的时间核清了每一名农民工的工资并全部发放。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法官武玉芳说,民事调解最大的好处就是帮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极大地缩短了诉讼时效。今年3月30日晚,家住格尔木市河西农场的刘某在格茫公路上被一辆重型货车撞伤。事故发生后,货车驾驶员弃车逃逸。后经格尔木市交警大队认定,此起交通事故由货车驾驶员负全责。事故认定后,交警大队联系到了车主马某,但是调解却未能达成一致。随后,急需住院治疗的刘某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起诉赵某,要求赔偿。主审法官一番苦口婆心劝说后,双方达成赔偿3万元的调解协议,马某当即支付了5000元赔偿款让刘某住院治疗,次日,马某将另外2.5万元赔偿款交付给了刘某。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一直坚持“能调则调,能判则判”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下开始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矛盾。武玉芳法官说,做好司法调解首先要坚持自愿、合法原则,法官要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和稀泥”。同时,要找准切入点,即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把握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一直本着做好调解、化解矛盾的思想,耐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他们不懈的努力换来了社会的和谐,据统计,在今年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成功的共计590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9%,调解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作者: 陈万宏 晁莹颖 陈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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