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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法院为地震灾区囚犯终结罚金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6:59  沈阳网-沈阳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12月9日电(记者刘丹)“没想到政府为我们罪犯也考虑得这么周全,太感谢了。我一定会好好服刑,争取早日出狱、服务社会。”当获知被免除罚金刑后,在上海市白茅岭监狱服刑的地震灾区服刑犯尤金(化名)感动地说。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向尤金等4名地震灾区的服刑犯宣读了终结罚金刑的裁定书,这是上海法院首次对受灾严重地区的服刑犯终结罚金刑。

  今年刚满30岁的尤金是四川省安县人。中学毕业后,他和四川老乡前往江苏、上海打工。1998年和2001年,尤金先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年零8个月。刑满释放后,尤金来到上海浦东做起了保安工作。2007年5月,尤金在上海因酒后滋事被浦东新区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被判处罚金2000元。

  然而,这次服刑期间,正赶上家乡遭遇“5·12”大地震,尤金家中的4间房屋全部毁损,加上妻子由于长期积劳成疾不幸过世,在老家读书的一对双胞胎女儿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只能住在过渡房内靠政府救济度日。

  “刑罚一方面要惩罚罪犯,另一方面也要宽严相济,体现司法人道主义救助。”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陆文德表示,“诸如尤金此类在地震中确实受灾严重的服刑人员,客观上已缺乏了继续履行罚金刑的经济能力和条件,我们要客观务实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的‘心病’,这样将有利于他们的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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